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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呢称是为了亲友之间的亲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称呼,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文笔高超的人用这些妮称代替角色的名字。
你是作者与自己的角色拉亲切感干什幺?”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幺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
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
“啊!
我来迟一步。
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幺?
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
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
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
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
——评写作之得失评写作之得失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幺他们会这种想法。
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
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言。
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VIP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
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剑师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这些作者有多少的恋爱经验,或者是中国现今的市场上男女比例太过离谱,使得书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风骨与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骂,似乎只要有个女朋友就足够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错误我也见不到主角生气或怎幺样的,这也太圣人了吧。
这种主角一多,啊!
那这种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
特别是一些写君王的书,君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威胁自己的权威,必须做到冷酷无情,有的时候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极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写成完美爱情故事。
去!
无论是现实或者是小说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的,因为读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这样写不是明着告诉读者这只是我的妄想吗?
还有,本人是个男人,网上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们想写情情爱爱的东西可以考虑去写爱情小说。
本人不认为爱情的因素不应出现在男性读物中,不过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将小说中的爱情成份比例调得高得离谱,明明是君王类的小说硬要与情爱拉上关系,铁血类的非要弄得像过家家,似乎比起国家而言女人更重要。
哈!
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有的时候必须在女人与国家之间作出选择,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写成完美结局,好嘛!
只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这句话够经典了吧,是这些读者们讽刺的写照,硬要写成完美是不可能的。
还有在很多书中主角都过于心软,至少我还见不到有打杀女人的事发生,不管那个女人多幺混帐与嚣张。
唉!
武则天的天下了。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可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
如果真的非写不可,那幺可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情是没有资料可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情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小说中理解爱情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第四,什幺应详写什幺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幺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
俗点说就是一国之YY,而不主角之YY。
军事与架空之间的分别我看就只有史实与不史实了。
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
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无论它是特顿山脉,是夕阳,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
否则,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
请记住爱勒莫。
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读者的确愿意跳过那些无效内容。
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
小说家大卫。
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第三点忌讳是:不要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读者的注意力。
这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
第四点忌讳是:不要概括,要具体。
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河夫说得更好。
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
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
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
因此,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请记住,不是“一杯饮料”而是“一杯马丁尼”;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长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个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轻少女”;不是“一顶帽子”而是“一只高顶回角帽”;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阿比西尼亚猫”;不是“一支枪”而是“一支0。
44口径的新式自动手枪”,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幅“马奈的‘奥林匹亚’”。
将描写四忌与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为一,我们就得到了一条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写时都应该遵循的一条规则:要具体!
你要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真实可信,他们在自己国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中进行着日常工作。
——拉威尔-斯潘塞。
“怎么才能让事情看起来真实可信呢?”当一位作家被问及这个问题的时候,实际上是对他的一种赞扬。
如果有人进一步对他说:“我好像身临其境,能够听到、嗅到、感觉到这些地方,就像走进了小说的书页中”,那他给读者的东西就的确非同寻常了。
当我被问及同样的问题时,我的回答是:“借助于五种感觉”。
一些作者总意识不到应利用读者的五种感觉来获取真实感。
利用读者的视觉感受是常见的,但是利用读者的嗅觉、听觉(除了在对话中)、触觉或是味觉又有几次呢?
我从1976年开始写作,至今仍在我办公室的墙上保留着五个词:看、听、感、尝、嗅。
每当我写作的时候,都会参照这张表,有意识地写些带有气味的东西。
实际上,一些令人作呕的东西在创造真实感的时候,反而有奇迹般的效果。
想想当一个人打开冰箱的时候,那种腐烂的水果的味道;当一个人剥一只熊皮的时候,那腐臭的脂肪;当一位妇女在无人服务的加油站给油箱加油的时候,手上会沾满了汽油味。
仅在故事的开头提及味道是不够的,在叙述情节时,你还得反复参照那张表。
让我们设想一下,一男一女正在争论某件事情,男人从门口一直冲到厨房,冲着女人大声嚷嚷:“我不能再忍受你妈妈和我们住在一起,老太太必须在我回来之前搬走,否则我就离开这个家!”在设置这个场景的时候,我可以让女人烤制南瓜饼(味道甜美、温馨,让人回想像感恩节一样的快乐时光),但是如果再加上腌制香料和醋的气味,这个场景就呈现出寓意。
我会在某个时刻让读者想象这种气味:“我郑重警告你,劳拉,有她没我,有我没她!”他说着,那样子就像厨房里的味道一样酸。
不要忘记,在争吵的时候,劳拉还一边往罐子里装着泡菜。
当她在大声吵嘴的时候,可能会烫伤手,然后把手伸到冷水里冲洗。
当然,她也可能正在往泡菜里倒盐水,并且洒了一地,然后还要擦干净。
她还在粗棉布制的围裙上擦干她的手。
她可以擦拭从额头(热热的,痒痒的)上流淌下来的汗水,她可以一边叫嚷,一边挥舞手中的勺子(坚硬的,木柄的),并向男人扔去。
这些都会增强视觉效果。
当争吵越演越烈的时候,可能会听到什么声音呢?
是不是有条狗溜进来,喝锡制饼盘里的水?
是否有一辆行驶的汽车正在马路上发出卡嚓卡嚓声响呢?
是不是传来孩子们在隔壁人家院子里玩耍的声音?
当炉子上的水烧开的时候,是不是在叮当作响呢?
水有多么热呢?
你告诉读者温度了吗?
小说中女主角是否在泡菜罐的旁边放了一杯冰茶或是冰咖啡呢?
争吵以男人气冲冲地出去而告终,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女主角是否拿起杯子,痛饮冰咖啡,发觉咖啡很苦,然后做了个鬼脸呢?
正如你所看到的,在类似上述的情节中要同时唤起人的五种感觉是有可能的,但是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情节必须进行精心的安排。
绝大多数情节是不能用全这五种感觉的(尤其味觉最难写进去),但是你可以很容易地唤起读者的四种感觉,在大多数情节中,起码可以唤起读者的三种感觉。
当你对小说对白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的时候,就大声读出你的对白,假装你是一名演员,并以电影屏幕和舞台上需要的那种抑扬顿挫的腔调说出你的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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