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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六十章:网络漫画(2/3)

但在传统市场当中,编辑就无法有别的办法。

如果他认为可能不会火,也就不会出版。

于是。

一部好书很有可能就会被淘汰。

毕竟。

他们不可能对于一部自己认为不火的书拿去出版,这涉及到的成本。

那可是相当得大。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好的作品被放弃的概念,那可是相当得大。

但是,在网文市场,那就不一样。

如果编辑认为,这一部书不会火。

但是,他还可以参看这一部作品的数据。

好的作品,数据肯定也不会差到哪里。

只要给一个推荐,到时候推荐一上,就知道好与不好。

成本相对较低,也更容易发现好的作品。

基本上可以说,在网络文学市场,好的作品一定可以得到挖掘。

不太可能存在,漏掉的。

就算编辑漏掉,读者也不会漏掉。

这一说,宝剑锋连连点头。

确实如此,这一点,宝剑锋也知道。

只是,他以前并没有对这一点足够重视。

或者,就算知道,也认为这是常识。

不过,这个时候,陈佳一却出色的认为,这样的常识,不仅仅可以用到网络文学市场,其实,他也可以用到动漫市场。

当然了,为什么陈佳一对动漫如此的感兴趣。

完全是因为,其实动漫产业的价值,一点儿也不比网络文学低。

像日本,动漫是日本经济的支柱。

哪怕,唐朝动漫表现再火,国内动漫再什么起来,在总体规模以及经济效益来看,也无法与日本相抗横。

如此一个广大的市场,陈佳一早之前就没有放弃,现在,更不想放弃。

而且,陈佳一也知道,唐朝动漫之所以大火,完全是因为挑选的题材合适。

但是,在数量上来说,唐朝动漫并没有多少。

包括,国内也没有多少优秀作品。

除此之外,现在的动画,或者漫画之类,都是由动画公司出品。

这在相当程度上有很多好的作品无法出现。

就像在开始的时候,本部网络小说投到出版社一样。

虽然这样的小说可能会很趣,但是,出版社因为各类原因,也不会考虑出版。

此时的动漫,同样也是。

要想动漫市场火爆,要想动漫市场赚钱。

那么,在动漫之前,漫画一定要多。

如网文市场一样,在无数的网文之中,才能产生越来越经典的作品。

如果只是区区几步,总是由一些公司出品,漫画市场想大也大不到哪去。

陈佳一想要做的目的,那就是在再打造一个漫画平台。

在这个平台,他不仅接受动漫公司的漫画作品。

同时,他还接受工作室漫画作品。

当然,他更接受个人出品的漫画作品。

让那些没有机会出版的漫画,没有机会被改编的漫画放在网络平台。

最终,在此平台当中得到读者的认可。

于是,这一些从来没有机会被改编成动画的作品,甚至,没有机会得到其他版权的作品,很有可能,因为在网络平台当中的连载,进而有了无数商机。

了这么多,其实道理很简单,只要转化一下观念就可以。

当然了,宝剑锋可不需要陈佳一说这么多,在陈佳一的只是一点之下,宝剑锋就已醒悟过来。

凭着网在全球的人气,只要无数的漫画作品得到上传,必然会产生精品。

而这一些精品,他便可以产生无数的商业价值。

当然了,随着漫画上传的越来越多,精品的数量也越来越多。

到时候,赚钱效应一来,又将开辟一条成熟的动漫商业链。

“好的,我去准备一下。”

此时宝剑锋已经完全明白陈佳一的思路,在陈佳一离开之后,他便开始工作。

为此,宝剑锋还召开了一个高层会议。

整个会议的中心,就是讨论如何开设漫画频道。

会议开了两个小时。

大多数的高层认为。

仍是按照网文一样,选择打榜的方式。

他们相信,只要站在榜单的最上层漫画作者。

绝对能够一炮而响。

不过,会议到最后,网内容管理总编“林可”提议。

其实。

对于这一个漫画频道,他们还可以很好的利用网的网文资源。

这一个提议,一下子令宝剑锋很感兴趣,示意他接着说下去。

林可直接说道,“其实对于漫画来说,他有两个组成部分。

一个是绘画,另一个是剧情。

一部好的漫画作品,他没有好的剧情支撑,他就算画法再高。

也难于成为经典。

而一部剧情非常深厚的作品,如果没有好的画技,同样难于大卖。

做为主打创意。

主打文学的网来说。

他们在剧情方面,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

所以。

他建议,可以向这一些漫画作者推荐改编网作品。”

“很好,这个主意不错。

像之前我们便有试行做漫画这一块,我们对于几部比较热门的作品,都有过改编成漫画。

像阳神,斗罗大陆,都有比较不错的表现。

不过,这只是个别的实验,那如何分配三方的利益关系呢?”

宝剑锋是ceo,做这个漫画频道,他不可能是慈善事业。

同时,陈佳一也不是这样的意思。

开通这一个频道,那么,也就意味着,这一个频道要赚钱。

如果不赚钱,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也达不到再次发展漫画之路。

谈到利益,那么,在漫画上面,也就涉及到三方利益。

一方是,另一方是漫画原创者,同时,还有一个是网络文学作者。

当然,如果这一个漫画不管是剧情还是原画都是你原创的话,那就只是两方。

“电子付费这一块,我认为还是按原来一样。

至于和网络文学作者的分成,我认为也可以是五五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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