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战后问题与总结会(四)(2/2)
这倒是有些像明朝省级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也是三司分权。
只是骆永胜的安排是把君卫队的地方行署完全独立在军政体系之外,又为其增加了只有都察院才有的官员监察权力。
只不过这里多了一句。
地方行署可以监管的官员,仅为具备君卫队成员身份的。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官员不是君卫队成员,就可以不受地方行署的监管。
可若是他具备这一身份,那就要收到监管。
往大的整体层面来看,就是都察院监管官员、君卫队又监管都察院。
谁来监管君卫队呢?
只有皇帝了。
三轨领导,彻底将漠庭的核心权力给一分为三,单一的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丝毫不会影响到漠庭大局。
“地方主官五年一换,施行轮调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地方权力私相授受的情况,就可以踏实下来了。”
骆永胜微微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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