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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稳定(2/2)

“臣遵诏。”黄歇躬身答应道。

五月十日,燕使將渠代表燕国与楚国的春申君黄歇二人,在楚王熊完与楚国大臣们的见证下,签定了燕楚两国的盟约。

燕楚两国盟约大概如下:

燕国把齐国长城之南的赣榆等几座城池,给予了齐国。

但是该地的十数万民众,带夏收结束后,燕国则派遣官员,迁到燕国各郡县安置。

燕国承认齐国对鲁国的占领,也不干涉楚国对费国的占领;齐国则承认燕国对于齐国的统治。

两国以齐长城为界,互不侵犯,互不敌对。

五月十一日,燕国与魏国也签定了盟约。

燕国承认魏国对于陶邑(今山东定陶),菏城(今山东菏泽市),鄄城(今山东鄄城县)等十余座城池的占领,不进行干涉;魏国则承认对燕国对于齐国的统治。

自此,经过一系列的外交斡旋之后,姬康终于稳定了原齐国的周边各国。

燕国对于齐国的统治,也得到了赵、魏、楚三国的正式承认,而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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