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过堂(2/2)
诉状内容,主要将案发经过说明,不过这说明中也有些避重就轻,对于孙保带人与人殴斗之事只字未提,只说他“身于闹市之中,为人兵器所伤,伤重无治。
案犯谁谁谁,主犯林小云,又有谁谁谁目睹”。
等诉状宣读完毕,百姓中有议论之声,都觉得这林小云当众杀人该死。
这也是孙少谦找人写这份状纸的主要目的所在。
孙少谦听诉状宣读完毕,再顿刀,喝道:“吕少府,刀笔案牍所呈,可是事实?”
“是!”吕哲道。
孙少谦大喝道:“那还等什么,判!”
“啊?”吕哲稍微惊讶了一下,这公堂上到底是他审案还是孙少谦在审案?
“孙老将军,都说了案子要一步步来。
现在只有一份刀笔案牍,尚未过堂,如何判案?”吕哲道,“过堂尚要审讯,传召证人证物,又要案犯亲口坐实画押……孙老将军,这些步骤都是不能省的!”
孙少谦听吕哲说的一套一套的,大为不满道:“那兔崽子杀人的时候怎么没那么多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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