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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妞来头吓死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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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若远黛,樱桃小口,手里轻轻抖动着竹骨绿色油伞的水珠,身着一袭纤尘不染的胜雪白衣,宛如扶风弱柳的款款身段,道不尽的俊俏风流味道。

穿越前,梓星执行任务时的“猎物”,如果能赶上眼前人儿一个零头的话,他保证会“假戏真做”,然后金盆洗手,让哥也成就“老千”界的一段佳话。

咦?

眼前人明明是男子装扮,自己怎么情不自禁就把他当成女人yy了一把?



哥可不是双重口味的垃圾。

好险!

几乎要破掉“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的数千年道行。

梓星把眼睛瞪得宛如探海灯,仔细研究起“粉面公子”的胸脯。

平平整整。

虽然传说中也有宅女的胸脯封号“飞机场”,但据梓星的专业观察,多少总会有起伏——哪像粉面公子的胸脯,平整得绝对能起降波音七八七和空客三八零!

梓星连对方的性别都分不清,确实有负他江湖人称“少妇杀手”的声誉。

可梓星委屈啊。

这古代的少年男女,跟他那个时代的少男少女,区别不是一般的大。

举例来说吧,李靖总兵现今有两位公子,大儿名叫金咤,二儿名叫木咤。

半个月前,梓星第一次见到李家大公子时,还把人家认成是一位小姑娘。

梓星跨越数千年时空来到陈塘关,一直住在李总兵府里。

那一日清晨被尿憋醒,匆匆起床直奔卧房对面的男性专用茅房。

正痛痛快快对着尿缸缴水费,为陈塘关的某处菜地屯积“肥料”。

就在此时,一位俊俏的小姑娘推门走进茅房。

那“小妞”劈头看到梓星底下那一大坨,震惊之余几乎要自卑死了(话说,梓星第一次验收“那一大坨”时,也甚是惊喜交集)。

随后,联想越发丰富:豪放小妞难不成选择这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来跟我进行一场错误的身体交流?

梓星悲愤不已。

人家小资流行“办公室之恋”,轮到哥头上,怎么就变了调成了“臭毛坑之恋”。

翌日,李靖邀请梓星参加家宴,特别介绍他的两个刚从外婆家归来的儿子给梓星认识。

梓星看到金咤顿时就傻了眼——正是那个被他误当作豪放女的“小妞”。

啧,看看人家这“伪娘”的专业程度啊,春哥也应该汗颜呐。

他眼力不好使,却归罪到人家“李春”头上,梓星脸皮厚,也没觉得不好意思。

有过上述经历,梓星看到眼前这位粉面公子,还真不敢自信满满地一口咬定人家是女人。

那粉面公子见梓星半天不说话,光顾着看着他发呆,心里先是一怒。

随即,又很宽容地从自己那方面找原因:难道是我的伪装不到位?

漏了馅?

这样一想,不禁有些心虚地调头看了一眼自己后半身,没有异状,才放了心。

“刚才听了这位公子的佳句,其中一往无前、慷慨悲歌的豪情,闻之使人热血沸腾。”

粉面公子一副把梓星视为知己的表情:“公子刚才所说的要倾尽一生之力改变这世道及劫数,在下大胆猜测,公子你有意推翻当朝皇帝——帝乙。”

什么眼力这是?

哥赶上了穿越潮流,还得附加上无比凄惨的自焚最终下场,才换取眼下荣华一时的“极品太子爷”地位!

这油头粉面的家伙竟然胡乱猜他想推翻帝乙老爹的统治。

梓星上面还有两位哥哥呢,老爹现在交权,还不是便宜了大哥“微子启”?

梓星一脸严肃地纠正他:“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可是你说的,不要栽到我头上。”心想怎么哥反而像个谨小慎微的古人,眼前这家伙比我更像激进的现代青年。

“公子不要怪在下交浅言深。

如今的大商朝在帝乙的治理下,积贫积弱,就连区区的蚩尤余孽、蛮荒小丑般的九黎一族,也敢于年年进犯大商边境,掠夺大量人口牲畜!

帝乙他,却只知道一味容忍求和。”

粉面公子沉重地叹一口气:“如果不是种种限制加于我身,我绝对不会坐视不管。

现在,只能寄希望于换一位新皇帝——能振作起来廓清寰宇的有为新君。”

知道对方不清楚他的身份来历,才会当面大肆批判帝乙的懦弱无能,梓星不跟他较真。

不过,心里也在歪腻:你到处散布造反言论,不要命了,也别来祸害哥啊!

哥现在的出身根红苗正,也要防着皇帝老爹猜忌。

嗯,如果是独生皇子就吃香多了。

察觉到那粉面公子口气很大,估计应该来头惊人,梓星试探性地问道:“‘我以我血荐轩辕’,兄台你的志向不小啊。

不知你心目中有没有理想的新君人选?”

粉面公子听了“我以我血荐轩辕”这句,眸中异彩闪烁,脸上露出佩服神情。

沉浸在诗句带给他的慷慨之意良久,才对梓星一躬,抱拳恭敬地说:“公子果然高人风范,妙语隽永。

在下受教了。”顿了一下,又说:“曾闻西歧俊彦辈出,西昌伯也是当世人杰,如果帝乙能效古之帝王,将皇位禅让给……”

“打住!”梓星大喝一声。

粉面公子一愣,不晓得说得好好地,他怎么就急了?

梓星能不急吗?

他的好日子还没过上呢,“伪娘”居然建议将大好江山送给最大政治对手周武王的老爹——姬昌。

眼见粉面公子睁着迷惑的大眼,不解地看着他。

梓星也为自己刚才的态度感到有些讪讪。

他改口道:“说这些扫兴的事,没劲。

呃,对了,这间旧庙看起来香火挺旺啊。

陈塘关地广人稀,这庙里供的是哪尊神祗?

信徒如此虔诚。”

粉面公子惊讶地问:“你连这‘女娲娘娘庙’也不知道?

公子不是本地人吧?”

女娲很有名呐。

她的出身流传着各种版本,有说她是天界的女神,也有说她是妖族的始祖。

认为女娲出身“妖族”的,是野蛮的九黎一族。

他们奉女娲为远祖,坚称他们继承了女娲的血脉。

有意思的是,人族也不排斥女娲“人首蛇身”的类妖模样,众……誉她是天界最富爱心的女神。

女娲在人族心目中被包装成“高、大、全”的典范,起因,是一座大山的崩塌。

传说中,有个盖世癫佬名叫“共工”,打架打输了,就气得用头去撞洪荒第一神山“不周山”。

或许共工修炼过仙界版本的“铁头功”,或许第一神山乃浪得虚名,结果,不周山居然给撞倒了。

更夸张的是,不周山具有“多重身份”——既是共工的战场,又是女娲和她哥哥伏羲修炼的仙山福地,最后还是擎天的四根柱子之一。

总之,“偷工减料”的不周山柱子一倒,顿时天倾西北,地陷东南。

自然灾害频现,人类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浩劫。

天塌了怎么办?

补呗。

作为不周山的“原住民”,女娲积极奔走,收集了全天下的“五色石子”,拿来修补天上出现的大窟窿。

人类最终没有死绝,据说就因为女娲把天补好了。

女娲补天最后用剩一颗“五色石”——变成了后世鼎鼎有名的贾宝玉。

商朝老百姓大多数信奉女娲,有事没事总喜欢向她祝祷。

百姓的迷信直接催生了商朝境内大大小小的女娲庙。

这不,连地处偏僻的陈塘关也建了一座女娲庙。

梓星个人对于女娲的观感,不太好。

都是利益冲突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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