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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滚下去(1/2)

…消的女孩二十二兰岁,相貌身材无可挑剔,就算放杜,也能一眼认出来,这不光是久在花丛游戏的布拉格的见解,连经过大风大浪的夏夜之也不禁动容,然而,当女孩看着他忽然惊诧地说出“是你。

两字的时候,夏夜之心里就不能用动容来描述这一刻的状态。

可是,这个女生他分明不认识,脑中电闪而过,怔了一下的夏夜之立刻掩饰住心底的震骇,转脸对杨橙道:“杨经理原来还有金屋藏娇这一手”。

杨橙脸上表情复杂,既对女孩冒然出来感到不满,但是将布拉格和夏夜之的反应尽收眼底后,心里又觉得有一点点骄傲,毕竟这样的女孩子不是说想认识就能认识的。

盛世年华翻遍了也不会找到一个能与她相提并论的,长相上如是,才华上更是如此。

布拉格嫉妒,暗忖这小子难怪在盛世年华叶不沾身,没想到家里还留了这成色的确光彩的耀眼,布拉格有点不爽地讽刺道:“哎,前几天你那个留学回来的妞呢?”

“掰了!”

杨橙知道他是故意的,不过到了他们这种地位。

这种身份,老婆情人小蜜的话题也不是什么不敢拿出手的禁忌。

杨橙大咧咧道:“人家不习惯我的生活方式,想走就走吧,感情这事勉强不来!”

那天,杨橙回来后立即给处了六七年的女朋友打电话,细心安慰,女友也跟他摊牌了,说要工作还是要她。

杨橙沉默了良久挂了电话,最后给了女孩五十万。

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为了一支唇膏一条手链甘受人下人耻辱却带着傲骨的学生,是赵炫翼给了他这个从山坳踏上峰峦一览众山的机会,让他见识了什么叫世界。

见过了一晚豪掷近千万的客人,见过为了几十万不惜将初夜留在盛世年华的少女,见过了站在上层动辄前呼后拥的大佬,见过了杀人轻描淡写的妖艳,他已经无法脱身。

这种生活就像毒品,沾上了就躲不开,也根本不想躲,所以六七年的感情就这么画上了句号,说不可惜不难受是假的,但是他笃定只有钱和权力才是这个世界的王道。

只要有钱。

什么样的女孩找不到?

面前这个如今在东江高校圈子里名头极响的校花还不是被赵炫江八十万就搞定送给他的,想到这里。

杨橙介绍道:“这是我女友罗莎莎,这位是夏夜之  ”我朋友布拉格的一位小兄弟”。

按照辈分。

杨橙近三十出头的人称呼一声夏夜之小兄弟不过分,不过杨橙的眼神却流露出无奈,事实上,如果不是赵炫翼的吩咐过在外人面前不要暴露夏夜之这个暗桩,他宁可称呼复夜之为夏爷。

“莎莎,你们以前认识?

对了,对了,都是一个学校的,差点忘了!



罗莎莎适才的惊诧的表情早在甜甜一笑间就掩饰过去了,跟夏夜之和布拉格打了个招呼,返身去房间换衣服。

她刚走,布拉格就一脸阴险道:“真女友假女友,又是江大的?”

杨橙不明白她为什么加了个“又”点了点头,半开玩笑半认真道:“老布你要喜欢就送你过几天瘾,这孩子挺懂事的,味道也正。

只是你不要嫌我用过就好!”

布拉格搂着他的肩膀,嘿嘿笑道:“算了算了,这种祸水级的损阳寿,老子还想多活两年,你自个留着慢慢用吧!”

夏夜之将杯中茶水喝尽,找了一个合适的语调间隙,故作惊讶道:“杨经理,这女孩不是赵炫江,”

话未说完,就被杨橙的一声苦笑打断了,杨橙汗颜道:“别提这事了,夏夜!

也怪我耳根子软,又好色。

小江当初来东江后惹了几次事,我本来想着是报答翼爷,就替他了了,谁知没过多久,那小子居然把我领到你们学校附近说感谢我。

晚上多喝了点,结果当他把这姑娘带进来的时候,就有点把持不住了。

嘿,说句臊人的话。

看这妞脱光了要是还能坐怀不乱的估计不是男人。

第二天起来,我才知道原来还是个雏,小江就是这么把我套死的!

夏爷。

那天真是对不住了,要是知道小江叫人对付你,打死我也不敢应声。

回到盛世年华”算了,老布都看见了,我也没脸说了!”

夏夜之嘴上谈笑风生,夸了罗莎莎几句,心里却明白罗莎莎一定不会把曾经这副身体前主人给她送情书表白的卓说出来。

那本前主人留给他的日记中曾提到过罗莎莎委身于一个男人的事,到了江大以后他也是受了舆论的影响,以为罗莎莎是赵炫江的女人,没想到赵炫江居然背着这么大个黑锅送人情。

再听杨橙刚才一说。

原来前主人在当年从望远镜里偷窥到的就是他,杨橙。

至于那个传闻中罗莎莎那个副处级公务员男友想来也是烟雾弹而已。

如今时过境迁了,装着潘神灵魂的身体也无须再计较这些时间不早,夏夜之起身告辞,杨橙说了几句客气话。

将两人送到门口。

布拉格说要回盛世年华找小金鱼唱唱歌,于是开着他的车走了,将那辆保时捷卡宴留给了夏夜之。

夏夜之刚拉开车门,穿着一身爱马仕耙丽女装。

拎手袋的罗莎莎小跑着过来,“夏夜之,稍我回去吧”。

杨橙笑笑:小夏,辛苦一趟!”

那样子分明不是一副舍不得将这么漂亮的女友交托他人的表情,杨橙的表情一点即明,仿佛在说。

夏夜之,喜欢就拿去,千万别客气。

夏夜之点点头,也没说多余的废话,发动车子出了小区。

“我希望你,希望你别跟杨橙提过去的事!”看到杨橙的身影在反光镜里消失。

罗莎莎收敛了笑意,带着三分清求,七分骄傲的口吻道。

“好!”

夏夜之明确地应了一声。

罗莎莎手袋里拿出镜子和唇彩,细细地补着,半晌,发现夏夜之根本没有看她,心里有点意外,当初这个比她第一年级的学弟可是可怜巴巴地守着女生宿舍门口等她,现在难道真就忘了?

“嗯!”

“这车是你那个光头朋友的吗?

要一百多万呢吧!”

“嗯!”

或许是没想到面前这个昔日的穷小子如今这么硬气,不是趁着这个机会请求自己回心转意,非要装作无所谓的样子。

心里总感觉低了一头。

罗莎莎沉默了片匆,正好有电话来,是一个最近追她的研究生打来的,平日里这类电话短信多了去了,她从不正眼看一下,但是此时却想借着这男生搬回点面子。

于是。

她故意开大了音量。

母庸置疑。

罗莎莎秦娆奉椅身为校花的魅力。

只是稍稍色授魂与,那边的男生语气便激动得厉害,差不多五分钟,最后在一连串“我爱你,罗莎莎”的表白语中挂了电话。

“哎。

夏夜之。

你给你朋友开车,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罗莎莎觉得这样问比较爽,不过也比较接近现实,很明显杨橙介绍他时说是光头的小兄弟,而且懒得多说一句话介绍,估计也就是开车的水平。

“要不要我给你介绍几个我们学院的美女?

估计开上这个档次的车出去吃个饭还是没问题的!”

夏夜之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笑了笑。

同样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罗莎莎铅华浸染,举止投足之间都显示着金钱的价值,但是秦娆只有一身拿的出手的安娜苏泰装和那条露肩宝石蓝裙。

最近几次见面穿的都是一两百块钱以内的杂牌货。

同样谈到车。

罗莎莎说了刚才那番话,而秦娆无论是在以北回归线的身份还是现在江大毕业生的身份都是一句话,“夏夜之,别人的东西毕竟是别人的。

不要为了好面子变成了负累!”

所以,前天不小心被秦娆看到,并且很没眼光地把他那辆足够买十辆帕萨特的辉腾当成二十多万的车后,夏夜之直接将辉腾停在了学校外。

也许在追求时尚的青年眼里。

秦娆比罗莎莎会显得小气,迂腐,但是在他见惯波澜壮阔的眼里反而却成了优点,当然这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只是他的欣赏角有

罗莎莎看到夏夜之笑得莫名,以为在鄙视她,尖削的下巴扬了扬: “夏夜之,纵使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我也不会同意做你女朋友!

想知道为什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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