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章 利器火龙王(1/2)
大厅里,胡忧独自一个人喝着茶,门口转来了脚步声,胡忧瞟了一眼,笑道:“哈,看你一脸喜色的样子,肯定是有好消息要告诉我了。”
红叶闻言加快了步子,来到胡忧的身边,略仰起头,脸上掩不住的激动道:“好消息”
胡忧眼睛一亮:“是关于候三的?”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娇哼道:“你有时候就不能笨点吗?”
胡忧哈哈大笑道:“那你喜欢我笨吗?”
红叶嘟囔道:“老是那么聪明,显得人家很没有成就感似的。”
胡忧看红叶的样子,就像一个想吃糖却没见要着的小女孩子,真是可爱之极。
不由伸手,把她给抱过来,笑道:“好吧,这次我笨一点,快告诉我,候三那小子做了什么事”
“猜不出来了吧”红叶得意的在胡忧的额头上点了一下,道:“告诉你吧,候三带人从异族人的手里,救出了一万多各国被俘的人,其中多是军官”
胡忧兴奋的一拍大腿道:“好样的。
这小子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不枉我费那么多心思,帮他找老婆”
红叶娇呼一声,哼道:“你要拍拍你的腿好了,干什么拍人家的”
胡忧的大手在红叶的大腿上滑动道:“你的不更光滑一些吗。”
“去你的”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你别高兴得太早了,候三现在的处境并不是那么好,南荣对此事很震怒,现在正派军追杀他们。”
胡忧完全不担心的说道:“要论到跑路,没有人能鬼过候三。
爱情的力量是无限的,我相信他肯定不会有问题。”
说道这里,胡忧收起笑脸,话风一转道:“不过我们也不能在一边看着,是时候到我们做些事了。
那些钻进来的老鼠,已经逍遥得够久了。
是你来,还是我来”
红叶抢过胡忧的话道:“当然是我来,要是让你来,你又要忍不住亲自动手了”
胡忧嘿嘿笑道:“知我者红叶也还是你了解我呀。
说起来许久不动手,我还真是有些手痒呢。
好吧,城里的事,就交给你里。
你和林克配合,把那一万孙天放混进来的人,全给我收拾了。
城外的,就交给我了”
红叶吃惊道:“城外,你要出城?”
胡忧点点头,拿出一张纸条,在桌上打开,指着上面简易的地图道:“异族十万先头部队,已经到了浪天以西两百七十公里的凡丹,预计五天之后会到达浪天,并发起进攻。
我要去给他们制造一些麻烦”
红叶不解道:“咱们四大卫城城防坚固,易守难攻,你为什么不利用卫城与南荣打,而要冒险出城。”
胡忧摇摇头道:“四大卫城是很坚固,这不错。
不过再好的城,每次交战,也都会有损失的。
正所谓是拒敌于国门之外,浪天的百姓,刚刚才从围城战中平静下来,我不想他们这么快又在见过战火。”
红叶担心道:“就算是这样,难道一定要你亲自去吗?
你就不能交给其他人去”
胡忧知道红叶是在担心他的安全,叹了口气,紧了紧抱着红叶的手道:“这是我的宿命,不死鸟军团,不能再历经一次失败了”
红叶无语的低下了头。
别人也许不知道,她却是心里清楚得很。
特种团的失利,让胡忧非常的心痛。
四万人战死大田城的消息传到浪天,整个军团都震动了。
胡忧表面上的轻松,完全是为了稳定军心,他的心里,无时无刻,不在滴血呀
大田城已经惨败了一次,这次胡忧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让历史重演。
他是肯定会亲自指挥作战的。
红叶一向支持胡忧的决定,哪怕是心里担心,但是胡忧已经决定了,她也不再会左右胡忧的意思。
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不适合她。
她要做的,就是默默的付出,把胡忧交给她的事,做到最好,不让胡忧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红叶小猫一样,缩在胡忧的怀里问道:“你这次,带那支部队去。”
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内卫团”
红叶一下从胡忧的怀里爬起来,不安道:“内卫团只有三万人,异族的先头部队就有十万,后面还有更多。
把警卫团也带上吧,算我求你了。”
胡忧摇头道:“有内卫团够了,警卫团还有留作机动。
你不用担心我的,这一次,我跟南荣玩虚的,不会正面硬扛,人多了反而会不好控制。”
不死鸟军团是一支年轻的部队,也许说不上天风大陆最年轻的,但是之一肯定算得上。
它的前身,是暴风雪军团。
一支有过辉煌,却在三十八年的纸醉金迷之中,被腐蚀掉了的队部。
军团长苏门达尔身亡,副军团长克雷斯波下落不明,再加上前皇国皇帝戏巴伦西亚的莫名打压,五万残兵,被流放到洞汪城那个帝国最西边的不毛之地。
要不是胡忧,也许过不了几年,就没有人再记得他们,他们将在人们的遗忘中,默默的死去。
是那个被人称为不死鸟的男人,再一次给他们第二次生命,给了他们军人重逾生命的荣誉。
他们见证着不死鸟军团,一点点的由弱变强,直致发展成为今天的一流部队。
是,每天的训练,是很苦很枯燥,但是每当穿上不死鸟军团的军服,从百姓的眼睛看到羡慕和尊敬的时候,他们是打从心底感到骄傲和自豪。
内卫团是不死鸟军团的精英,这里的成员,很多都是原暴风雪军团的老兵。
他们现在,正整齐的排列眼,眼中看着那个带给他们荣誉的男人。
从男人的眼神里,他们可以看到,他们将再一次去追寻他们的荣誉
胡忧环视着三万内卫团的士兵,朗声道:“异族不愿接受上次的失败,这次他们又来了。
十万部队,如今已经兵临城下,告诉我,你们怕了吗?”
“不怕”内卫团的士兵眼睛红了起来,上一次打败异族人的主力,是**团的人,做为全军精英的他们,只打了个二线战,这让他们很憋气。
这一次,机会来了,他们将要去展现他们的实力,拿到他们那本应该属于他们的荣誉。
“很好”胡忧重重的挥手道:“我们不怕。
这一次,我们将再一次打败他们。
此战,我们也许会死去,但是我们绝对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是为自己而战,为我们的家人而战。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帝国三十八年,天灾的时候,我们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那时候我们饥肠辘辘,很多人吃的是草根树皮,至今,还有帝国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
是浪天,给了我们一切。
不论你来何方,出生何地,现在,浪天就是我们的家。
这里有我们的父母妻儿,他们生活在这里,过着富足的日子,可以预见,他们今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现在异族人想要毁掉浪天,毁掉我们的家,想要我们流离失所,重新过那样的生活,你们答应吗?”
“不答应”士兵的士气更高了。
胡忧说得不错,他们不是为什么曼陀罗帝国而战,他们是为自己而战。
士兵其实是很简单的一群人,他们没有太多的野心,只要你能对他好,对他的家人好,他就能把命卖给你。
胡忧读书不多,在他的理解,‘家国下天’这四字,是先有家,再有的国。
而不是普通那些舆论说的没有国哪来的家。
家才是游子心中永远的牵绊。
就像这世上没有周无缘无故的爱一样,士兵不会无缘无故的忠诚。
要想得到他们的忠诚,你就得为他们做事胡忧不是一个英雄,他是一个枭雄。
他是做足了功夫的。
不死鸟军团在浪天驻军之后,胡忧特意划出一片城区,拨下专门的经费建造房子,目的是让不死鸟军团中士兵的亲属,可以有个安身之所。
现在浪天城里,至少住着一百万的军属。
胡忧给他们房子,为他们安排工作,让他们不用在颠沛流离,这比任何的语言,更能打动士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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