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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第六天魔王(3/3)

“结束了,第六天魔王。”

“不!”织田信长突然暴喝一声,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双手握定太刀刺向对手。

正在幻想提督满意笑脸的尹成浩多少有点得意忘形,猝不及防之下只觉腹部一凉,锋利的倭刀已经透体而过。

在四周千万道惊呼声中,他忍痛低下头,狂怒地盯着使劲拽着刀柄的织田信长,一字一顿地说道:

“拔不出来是吗,笨蛋?”雪亮的刀口抵上了织田信长的喉咙,“你的刀上没有血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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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587年3月5日,明军在姬路城西郊击溃最后一支抵抗的日本军队,自织田信长以下斩首六万八千一百四十五级,俘虏十九万七千五百六十六人,己方阵亡则不足七千。

数日后,帝国平倭提督李华梅与正亲町天皇在京都签订《丁亥条约》,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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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为大明帝国藩属国家,其国君人选及继承方案自行决定,但必须由帝国皇帝册立承认,必要时亦可被黜免。

日本具有**的内政自治权、人事任命权和外交事务权,但在包括且不限于战争的紧急情况下应接受帝国的建议或指导。

未经帝国许可,日本在战争中无宣战权和停战权。

日本将对马、壹岐以及五岛列岛一切主权及财产永久转让给帝国政府;将长崎、大阪两城无偿借予帝国用作海军基地,为期五十年,期满后帝国有权以每年白银五万两的租金无限期延长租期。

日本须向帝国交付白银三千万两作为战争及军费赔偿,其中一千万两由帝国转交朝鲜。

日本可以用境内金银矿山所有权折价支付。

日本一切法律均不得与大明律相冲突。

帝国公民在日本触犯刑律应交由日本有关当局裁决处理。

对针对帝国或帝国公民的犯罪行为之审讯应该在中方的监督下进行。

日本有义务保证境内帝国公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日本不得设置任何针对帝国的贸易壁垒,抽收进出口货物的税率由中日共同议定。

帝国商人有权在日本开办商会和工坊。

任何针对日本的敌对活动将被视为针对帝国,帝国亦有义务在任何时候保护日本不受任何形式的军事侵略或威胁。

为了保证帝国援日军队的正常供给,日本需按年提供军费,数量按日本粮产总额的两成计算。

然而,真正被日本诸侯们关注的是规定战后势力划分的《丁亥条约·附约》,其中规定:

并九州、四国地区十三藩为福冈道,石高410万石,设福冈将军;并山阴、山阳、近畿地区二十四藩为神户道,石高580万石(其中120万石为皇室年贡),设神户将军;并北陆、东北地区十藩为仙台道,石高430万石,设仙台将军;并关东、甲信地区十藩为江户道,石高420万石,设江户将军;每任天皇的人选需由四将军商议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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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丙戌战争帝国有什么目标的话,那么现在的结果无疑已经超出了我们之前最大的狂想。”青鸾号离开大阪回国的时候,独自站在舰艏看着陆地渐渐远去的李华梅自言自语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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