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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华小当家(1/2)

车子颠颠簸簸的驶向市区。

虽然没有坐在车里,但也够林晓龙新鲜一阵了。

但他太累了,终于在车顶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次日中午时分。

天空阴云密闭,刮着凉爽的小风。

他使劲伸展下筋骨,懒洋洋躺在车顶,一动都不想动。

但对城市的好奇战胜了一切。

他突然翻身坐起,飞身跳下公交车,信步而去。

这座城市是z国最有名的五大城市之一,腾龙市;而林晓龙现在站着的地方就是腾龙市最有名的食风区。

我们的主角就是在这开始自己自己颠覆黑道的梦想。

到处是高楼大厦,街道上行人拥挤,店铺里叫买叫卖……

林晓龙眼睛都看直了。

他就像条迷路的小狗不停的在街上转来转去。

密集攒动的人群吸引着他的眼球时,他也在吸引众人的眼球——还没有人见过这样俊美的男孩。

任谁注意到他,都会向他多看几眼。

他漫无目的的乱转,无意中走进了一条街,街道两边的清一色全是饭馆。

看着形形色色的饭馆,他的肚子有开始敲鼓了。

林晓龙对吃很讲究,他左顾右盼,想找一家像样点的店铺打牙祭。

这时,他被一张告示吸引了,那上面写着:中华食府,诚聘打杂人员一名,管吃管住,薪水……

呵呵,招聘打杂人员?

这就是说这家店铺很忙,生意很好,人手不够了——那饭菜一定不错!

再看这家餐馆的装修,虽然谈不上华贵,但却古朴整洁,给人一种年常日久的感觉,好像自打中华民族诞生在这块大地的那时起,这个餐馆就存在了。

他没有犹豫,推门进去。

餐馆占地足足两百多平米,大厅清爽明亮,雅间出凡脱俗。

桌椅器物全是木质,更加显得古朴。

厅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客人,看起来倒是挺安静的……

林晓龙住了十多年木屋,对于木头有一定的感情。

他随便挑选一张靠窗的位置坐下,看着桌上的菜单。

菜很丰盛。

可奇怪的是菜单上好几种名贵的菜肴都用红笔勾掉了。

林晓龙微微皱眉,他又想起饭店招工的另一个原因:营业太差,结果打杂的都跑了——这次算他聪明,猜对了!

这时,一个胖胖的厨师打扮的人走了过来。

这人倒是挺招人喜欢的,不笑不说话,一笑三点头,颇有点向《绝代双骄》里的笑里藏刀小弥陀哈哈儿。

他笑嘻嘻地问:“先生想要点什么?”林晓龙看看胖子,指指菜单上的几道菜,胖子脸上顿显喜色——这孩子点的都是最贵的!

他冲后边抑扬顿挫的报了一大串菜名,然后向后厨跑去。

林晓龙做梦都没有想到:这是家快要完蛋的餐馆,那个胖子就是店主人——你见过哪个饭店这么大的规模,而店主人却客串厨师兼跑堂?

在这里吃饭,要耐心等待。

等待是件苦差事,尤其是在饭店里。

看着别人吃的倍儿香,自己饿着肚子等,这实在是一种虐待。

但林晓龙是有涵养的,忍字诀也有一定的造诣。

他从挎包里掏出手机,看起文学络小说已经看了足足七章!

林晓龙终于不能忍了,他冲着后厨大喊一声:“朕的菜呢?

厨子在干什么?”

刚才那个和颜悦色地胖子此刻就好像人见蒸发了,任凭林晓龙怎么喊都没反应。

就在林晓龙暴跳如雷的时候,邻桌的一位上年岁的客人笑道:“小伙子,你不是本地人吧?”林晓龙看着那老人家,平静心神,微微一笑,点点头。

那人又说道:“你在这家餐馆吃饭,得提前预订好你要吃什么——我们都是早上来订定中午饭,中午来订晚上饭,晚上再来订第二天早上的饭……”

林晓龙知道老人家在开玩笑,可这玩笑开得太冷了太不合时宜了。

但他是个生性善良的人,只见他强忍着饥饿冲老人家微微一笑。

那是能打动一切的笑容。

接着他说:“朕是看见门口贴着的纸才进来的!

看来朕是错了!”说着他站起身就走,临走时还没忘在桌上扔下几张钞票。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张伯伯,你又乱开玩笑了!

诽谤的罪名可是不清的哟!”她说着来到林晓龙身后,一拉他胳膊,笑道:“你是来应征打杂的?

太好了,快跟我来吧!”林晓龙本来一肚子火,又听见女孩如此说,火气更大了。

他转过身大声叫道:“朕这……”可看到跟他说话的女孩,他就傻了眼,话说到一半就卡住了。

那女孩也不比他好多少,她只看了林晓龙一眼,就再也没有力量把目光从这张俊美绝伦的脸蛋上移开。

女孩没有见过如此俊美脱俗的男孩,尤其是那美丽的眼睛,那眼神中有一种放荡不羁的野性,但却又充满了温柔。

两人对视了足足半盏茶的时间。

林晓龙本来想说:‘朕这样的人,像是来饭馆当跑堂的吗?

’但他马上换了口风:“朕这……朕正是来应聘打杂的!”他说话时眼睛仍旧盯着女孩的脸,瞪得老大,好像要一次看个够。

女孩叫陈胜男,是这家餐馆的小当家。

她不认是林晓龙,可林晓龙却认识她。

林晓龙昨晚在树林救下的正是这个女孩。

事情才刚刚过了一晚上,这少女竟然能从那噩梦般的遭遇中解脱出来,可见她有多么坚强。

林晓龙忍不住又细细打量她:只见她皮肤白嫩,一张好看的瓜子脸,笑起来嘴角对称点缀两个浅浅的酒坑,一头黑亮的短发修剪得好像《名侦探柯南》里的暗夜男爵。

她上身穿件不知名品牌的白色t恤,下身穿条磨损严重的蓝色牛仔裤,脚上登着双乔丹限量版运动鞋。

人家都说,衣服能衬托出一个人。

而少女却能衬托衣服——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高贵迷人的气质,这种气质使得穿在他身上的任何一件衣服都显得名贵无比。

林晓龙不由想起了刘禹锡的《爱莲说》又一次细细打量女孩,当真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女孩像抓壮丁似的把林晓龙拖进厨房,一边走一边做自我介绍:“我叫陈胜男,是这家店的小当家,你可以叫我男姐……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嗯?

你叫什么?”

陈胜男连问了两遍,林晓龙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说:“我叫林晓龙!”

陈胜男微微一笑,道:“名字不错嘛!”

林晓龙反复琢磨着女孩的名字:陈胜男?

大概是说自己虽然是女孩,但却不比男孩子差吧!

真是个要强的人!

他心中对陈胜男的爱慕又加深了一层。

“死胖子!”进了后厨,陈胜男对那个在灶前忙活的胖子喊道,“这是新招来的打杂!

你快去看看小强那件制服干了没,给他换上!

这里我来搞定!”

林晓龙这才下想起自己扔在桌上的钱,还有自己饿着的肚子,他连忙说:“我的钱放桌上了……”

陈胜男已经利索地换好了厨师衣服,开始接力胖子的工作。

胖子根本没有理会林晓龙的话,他跟陈胜男一样野蛮,一边把他往楼上的房间拽,一边说道:“你已经点了菜,就退不了钱了!”

林晓龙气的鼻子都歪了:“可我还没有吃一口!

凭什么付钱?”

胖子笑呵呵的说:“算那么清干什么?

今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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